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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青島成考網> 成考試題題庫列表頁> 32.民用核設施發生核事故致人損害,營運單位不承擔侵權責任的事由是(  )

    2021年專升本民法真題試卷

    卷面總分:150分     試卷年份:2021    是否有答案:    作答時間: 150分鐘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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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試題序號

    32.民用核設施發生核事故致人損害,營運單位不承擔侵權責任的事由是  


    • A、第三人過失


    • B、第三人故意


    • C、緊急避險


    • D、戰爭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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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1.下列行為中,可以由他人代理實施的是  


    • A、收養子女


    • B、簽訂合同


    • C、訂立遺囑


    • D、登記結婚


    33.王某在與李某結婚后不久突發疾病去世。二人的夫妻共有財產共計30萬元。王某父母尚健在。該30萬元中李某有權獲得  


    • A、15萬元


    • B、20萬元


    • C、25萬元


    • D、30萬元


    30.甲咨詢公司與乙物業公司簽訂一份測溫儀買賣合同。該買賣合同效力為  


    • A、有效


    • B、無效


    • C、效力待定 


    • D、可撒銷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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